近期,公安查处了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一男子“黑飞”无人机进行直播被抓。
据了解,案发时,男子为满足粉丝要求,竟将无人机飞到看守所上空(禁飞区域)近距离直播,后被民警查获。
男子表示:“我知道那个地方是看守所,我是不敢飞的,但直播间的粉丝叫我不要怕,叫我飞过去。我就飞了,现在想起来,我非常后悔。”
经查,男子在使用“黑飞”无人机进行视频直播时,应粉丝要求,不顾危险,将无人机飞至看守所、拘留所等禁飞区域上空,进行近距离直播。
同时,民警还发现男子不仅没有飞行执照,而且其驾驶的无人航空器也未进行实名制登记,航拍直播也无任何审批手续。
民警对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罚款8000元及没收无人机的处罚。
据了解,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料显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必须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进行实名登记,不分类型和重量。
另外,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法律,首次将无人机“黑飞”行为明确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此次修法填补了长期以来对无人机“黑飞”行为缺乏明确处罚依据的法律空白,为公安机关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从此,在禁飞区放飞无人机不再只是“违规”,而是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究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