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找工作遇到了最疯的公司”引发热议。帖文配图显示,该公司要求所有员工早上7时至8时在家开视频会议读名著。
对此,有媒体以应聘者身份联系到该公司,其人力总监同样提出了相同要求。谈及是否有加班费,该人力总监称,“不算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与此同时,该公司法人还解释了设置读书文化的原因,“主要目的是想提升员工认知。”
她指出“比如说《孟子》会教帝王如何管理国家,如果能学习一些管理国家的知识,那想管理好公司、团队自然也是不成问题的。”
至于为何要将阅读时间设置在每天早上的7时至8时,上述法人解释“我们老板非常在乎年轻人的身体状况,如果因为太忙没办法共同阅读,可以在其他时间补录,但还是希望尽量和大家一起阅读。”
笔者通过查询资料发现,公司要求每天早上7点读名著,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涉及合法性问题,关键在于每天这一小时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规中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如果7点半的开会时间导致员工工作时间超过这一限制,且未得到相应补偿,则公司行为可能违法。
同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也明确指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与劳动法的规定相一致。